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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受理通知书九月变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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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受理通知书九月变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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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注册商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6 19:3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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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认产生的不良影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自2006年9月4日起,在其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加入说明条款,以进一步明确《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作用和意义。“此举将有效遏制利用《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进行欺骗的行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家廖俊铭对记者说。 据廖俊铭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从9月起使用的新版《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相比旧版增添了两项颇为重要的声明内容:其一,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并将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核准商标注册;其二,本通知书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更不表明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也不作为免除或者减轻申请人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证据。 自从1997有了非工商行政系统的商标代理机构后,利用《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进行欺骗的现象便时有发生。而2003年5月国务院取消商标代理机构行政审批、向全社会开放市场后,各地商标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种不良代理行为也愈演愈烈。 据介绍,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业务员利用《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欺骗申请人的伎俩主要有三种:一是作出虚假承诺,口头保证只要有商标局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能拿到注册证,这一伎俩是用来欺骗初次申请商标的人;二是以“有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可免受工商机关查处侵权和对他人提起的侵权诉讼进行抗诉”去欺骗申请人,此种说法是用来欺骗打算“傍名牌”的人;三是干脆盗用商标局名义伪造《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去欺骗申请人,纯粹为了诈骗钱财。 商标局有关人士特别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发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商标局将对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核准注册。注册商标以商标公告为准。目前,社会上一些人对《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存在误解,认为申请人拿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就等同于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对此进行炒作,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对这一点,所有的商标申请人都必须引起重视。 纵观这一系列问题,既与申请人的商标法律知识及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有关,也与商标局旧版《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上缺乏必要的提示内容不无关联。 业内人士对此普遍认为,商标局在新版《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上增添的两项声明内容作用颇大。不仅可使申请人明白《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法律含义,端正以往对它的错误理解;还可以提醒商标申请人谨慎使用仅获受理的商标,减少申请人因使用商标引发行政查处或侵权诉讼的情况发生。同时让商标代理人的虚假承诺不攻自破,进而减少申请人与代理机构之间由此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此外,此举还可以减少社会各界对商标局的误解,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年9月出台商标转让审查新措施来堵截非法转让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到今年9月出台使用新版《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最大限度减少商标代理中出现的欺骗行为,一系列举措显示出近年来商标局对完善商标管理制度的高度重视。而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商标代理管理条例》一旦颁布实施,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目前商标代理市场上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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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Qingting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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