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拦 ①
请
求
人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 地国家或地区
邮政 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电 话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居所 地国家或地区
邮政 编码 地址 电 话
附加栏 姓名 邮政编码 地址 ②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机 构 名 称 代 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地 址
代理人 1 姓 名 代理人 2 姓 名
工作证号 工作证号
电 话 电 话
③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请求中止下述0专利申请0专利的有关程序
申请号或专利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发明创造名称
④附件清单 0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0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⑤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⑥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802 2006.7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人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填写在第一栏的请求人为第一请求人,第一请求人为单位的还应填写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写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并注明代理人工作证号码。如果请求人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第②栏中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四、请求人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当在附加栏中填写另一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邮政编码。 五、本表左上方及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本表第③栏所填写的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七、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请求人的由第一请求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邮寄汇付: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邮政编码:100088 汇款时应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或费用名称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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