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服务商标应注意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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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梁艾福
【作者单位】 国家工商局
【发表日期】 03-DEC-98


            服务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严格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35--42类所列
        服务项目填报。如果在国际分类表中没有的内容按国际分类靠近的内容填报,由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核定。如商业零售在国际分类表中没有相应的内容,平时申请注册
        时则被列在第  类。
            同一企业经营若干服务项目使用同一商标,如果是经营同一类服务,只交一份注册申
        请;如果是跨类服务,应按类分别提出申请。例如,保险、金融属于同一类,报一份商标
        注册申请即可,但保险与广告,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别,应分别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既经营
        服务项目又经营商品,如果需要获得双重保护、应该分别申请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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