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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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梁艾福
【作者单位】 国家工商局
【发表日期】 03-DEC-98


            我国商标法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
        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组织代理。这一规定,既符合国际惯例,也便于商标主管机关与
        申请人的联系和文件转递,更也有利于我国商标的管理和商标事业发展。
            我国目前实行指定代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指定中
        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等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商标代
        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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